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川广汉一食品生产企业被立案调查
时间:2023-01-30|作者:网络|点击:
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春雷行动2023”,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节节日消费习惯,重点围绕食品生产环节“腌腊制品”“坚果炒货”“速冻食品”等开展“春雷行动2023”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生产条件较差、管理较薄弱、多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23年1月,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水所在对一生产速冻鸡排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脏乱差、无法提供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等问题。
经查,在2022年5月10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因该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室脏乱差、未履行出厂检验制度的行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2022年5月17日前整改完毕,后根据检查,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近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的化验室仍堆满杂物,且无法提供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属于拒不改正、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予以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下一步,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春雷行动2023”,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抽检抽验、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者及上下游相关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2023年1月,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水所在对一生产速冻鸡排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脏乱差、无法提供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等问题。
经查,在2022年5月10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因该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室脏乱差、未履行出厂检验制度的行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2022年5月17日前整改完毕,后根据检查,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近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的化验室仍堆满杂物,且无法提供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属于拒不改正、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予以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下一步,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春雷行动2023”,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抽检抽验、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者及上下游相关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格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