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的必修课—— 新《食品安全法》
时间:2016-01-15|作者:admin|点击:
1.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着力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以法治方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组织对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战略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重拳严治,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用“两大问题”来定性食品安全,即: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包括“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标志着我国已将食品安全战略提升到国家战略。
3、“食品安全——中国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启动
9月28日,由新华网、中国食品报社、中国医药报社3家新闻媒体共同发起的“食品安全——中国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北京启动。此次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将借助新华网的广泛影响力和《中国食品报》、《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的专业权威,通过多家媒体及地方机构的积极联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元立体的宣传报道平台,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发挥传媒引领作用,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法条、信息正确地传播出去,把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客观地报道出来,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地传递出来,把消费者的反响和要求真实地反映出来,共同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安全保驾护航。